5月26日,人民銀行等八部委印發《關于進一步強化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銀發〔2020〕120號,以下簡稱《意見》),就增加中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融資規模、優化融資結構,實現“增量、降價、提質、擴面”提出30條措施。
《意見》雖然全文沒有一次提及“銀擔合作”四個字,但諸多措施都與銀擔合作有關,也可以說比專門出臺銀擔合作意見都更能推動銀擔合作的開展。《意見》從全方位、多角度有效激發了銀行開展銀擔合作的欲望和推動銀擔合作的主動性、積極性。銀擔合作可能在短時期內實現突破性進展。
一、《意見》進一步壓實銀行普惠金融責任、加大了銀行壓力
1.對普惠性小微企業貸款增量有具體指標
《意見》第(二)條明確:“發揮好全國性銀行帶頭作用?!?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FFE500;">五家大型國有商業銀行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于40%。全國性銀行要合理讓利,確保中小微企業貸款覆蓋面明顯擴大。”
2.提高政治站位、轉變經營重心的要求
《意見》第(六)條要求:“……轉變經營理念。要高度重視對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等實體經濟的金融支持工作,……把經營重心和信貸資源從偏好房地產、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轉移到中小微企業等實體經濟領域,實現信貸資源增量優化、存量重組?!?/span>
3.普惠金融考核權重提高
《意見》第(八)條明確:“商業銀行要提升普惠金融在分支行和領導班子績效考核中的權重,將普惠金融在分支行綜合績效考核中的權重提升至10%以上。要降低小微金融利潤考核權重,增加小微企業客戶服務情況考核權重?!?/span>
4.盡職免責為廣大銀行從業者卸下心理包袱
《意見》第(八)條明確:“改進貸款盡職免責內部認定標準和流程,如無明顯證據表明失職的均認定為盡職,逐步提高小微信貸從業人員免責比例,激發其開展小微信貸業務的積極性。”
5.貸款種類的要求
《意見》第(九)條明確:“大幅增加小微企業信用貸款、首貸、無還本續貸?!陲L險可控的前提下,力爭實現新發放信用貸款占比顯著提高。督促商業銀行提高首次從銀行體系獲得貸款的戶數。允許將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續貸貸款納入正常類貸款……”
6.對銀行利潤考核有所弱化
《意見》第(十四)條明確:“研究完善金融企業績效評價制度。修改完善金融企業績效評價管理辦法,弱化國有金融企業績效考核中對利潤增長的要求。將金融機構績效考核與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情況掛鉤。引導金融企業更好地落實國家宏觀戰略、服務實體經濟,加大對小微企業融資支持力度?!?/span>
二、融資擔保是銀行履行普惠金融責任、緩解自身壓力的有效途徑
1.開展普惠金融,是國有銀行的政治責任
國有金融企業,“國有”兩字決定了其必然要承擔政策性的職能、要服務國家發展大局,而不能將利潤作為唯一的、終極的目標。如果說以前要銀行做大普惠金融貸款只是政策導向、美好愿望的話,現在《意見》的出臺,則從經營方向、考核指標、業務比例、責任免除等方面對銀行開展普惠金融有了具體、細化、可操作的規定,做大做好普惠金融,成為銀行必須要做、必須做好、不做好不行的現實要求。
2.普惠金融天生風險較高,銀行需要融資擔保分險
作為普惠金融服務對象的中小微企業,天生數量龐大(占全國企業總數90%以上)、實力弱?。ㄈ狈τ行У仲|押物)、生命周期短(平均壽命3年左右),這決定了其經營成本和融資風險較高。如無巨大壓力,市場經濟規律及資本的逐利本性決定了銀行必然去開展高盈利業務,而不會開展普惠金融之類的高風險業務。正因為如此,長期以來,金融服務中小微企業的能力和水平提升緩慢,“雷聲大雨點小”。但如今,普惠金融成為銀行接受考核的硬任務、硬指標,問題不再是做不做、拖不拖,而是在必須做的同時實現盈利。
對國有銀行利潤考核雖有所弱化,但也僅是弱化而已,作為商業性國企,不可能取消利潤考核。這決定了銀行要在完成普惠金融指標的同時,確保一定程度的盈利。要更多盈利,必然需要盡可能的把更多風險分散出去,而融資擔保無疑是最好的選擇之一。
3.盡職免責機制的完善,將一定程度打消銀行從業者開展銀擔合作的顧慮
盡職免責規定不完善,是制約銀行從業人員開展銀擔合作的巨大障礙。很多銀行從業者反映,誰不想開展普惠金融,多做點支持中小微企業的好事、善事呢?但盡職不免責,貸款一旦收不回,個人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甚至刑事責任,這對具體的個人是難以承受的。《意見》明確“如無明顯證據表明失職的均認定為盡職,逐步提高小微信貸從業人員免責比例”,將極大地緩解銀行從業人員對不良貸款的顧慮與恐懼,調動銀行從業者開展銀擔合作的積極性。
三、融資擔保將成為銀行競爭的稀缺資源
1.全國“一盤棋”的融資擔保體系正在形成
通過近幾年的轉型,融資擔保在政府的各項政策扶持下,基本扭轉困境,實現了回歸本源、專注主業。特別是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組建運行,龍頭作用發揮充分,國家融擔基金、省級再擔保、融資擔保機構的三層組織體系已經形成,體系的合力也在加快凝聚,靠一個個擔保機構與銀行單打獨斗的局面很快就要一去不復返了,融資擔保體系的力量已經足夠與任何一家銀行進行平等的談判與合作。銀擔合作進入“總對總”合作的新時代,展現出新風貌、新氣象。
2.融資擔保是有限、稀缺資源,銀行間需要爭取
融資擔保是政策性資源,其稀缺性主要表現為:一是行業總的實收資本有限,且增長率低于銀行普惠金融貸款考核增長率;二是融資擔保放大倍數有法定高限,不會無限放大;三是保本微利的底線,要求擔保機構必須將代償率控制在一定水平,代償總能力是有限的。
對銀行來說,要在完成普惠金融考核目標的同時,實現更多盈利,就要最大限度地爭取擔保機構提供擔保和進行分險。誰最先在銀擔合作中占取先機,搶占到更多融資擔保資源,誰就會在以后的普惠金融業務和同行業競爭中贏得主動。